为进一步规范我办承发包工作程序,严肃开标纪律。根据我办2007年11月12日发布的,关于在规定开标时间内无故缺席处罚“通知”的第一条规定,对江苏水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,在领取承发包文件后,但未能在2010年1月5日下午2时规定的开标时间内,准时到场参与开标,决定取消该单位三个月的报名资格,即日起执行。
吴江市盛泽镇小型建设项目承发包管理办公室 2010年1月6日